关于汽车消费金融业务自律规范声明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6日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规范汽车消费金融业务,维护汽车消费金融市场秩序,推动汽车金融业务回归服务本源,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河南省汽车消费金融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业反商业贿赂承诺》《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金融业务的通知》(银保监规〔2022〕22号),省金监局、省金融委、省发改委、省商务厅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金融支持扩大消费工作的通知》(豫金发〔2025〕9号)等法律法规要求,河南省各银行共同声明如下:
我行坚持合规经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合规开展汽车消费金融业务。即日起,汽车消费金融业务对客费率标准为每年最高不超过3%,五年期最高不超过15%;最高返佣标准为每年“3%返1%”、最长五年期“15%返5%”。最高返佣标准包含对厂商、经销商、第三方服务商等多方合作机构的返佣总和,杜绝通过宣传费、广告费、场租费等变相提高佣金开展不正当竞争。
我行自觉履行本规范的各项约定,自愿接受行业协会及社会公众的监督,配合开展或接受行业自律检查;自愿积极举报违规行为,配合行业调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特此声明。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26日
中原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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