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给您提供更加丰富、优质的金融服务,提升服务体验,我行拟调整现金管理业务服务费(增值管理费)的服务内容,具体如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基准价格 | 优惠措施 | 服务内容 | 定价形式 |
207006 | 现金管理业务服务费(增值管理费) | 按增值收益的0%-10%收取,以活期利率计提的增值收益不收取。 | 一户一议,协议收取 | 依据客户对现金管理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等需求,为客户提供标准版或定制版的现金管理资金增值服务。 | 市场调节价 |
该服务项目的基准价格、优惠措施及定价形式均保持不变,上述调整内容自即日起生效,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拨打我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186。
特此公告!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