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是指我行安排自有资金、理财资金等多种资金渠道,通过购买信托投资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业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等为客户提供多元化融资的非标准化金融服务产品。
【产品特点】
1.“集中管理”,总行集中统一管理,集中审批;
2.“专业审批”,遵循“授信先行”的原则,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由授信审批部门负责具体的融资项目审批,出具专业意见,并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各级有权审批机构对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的审批权限等同于同一融资人、同种类、同期限授信业务的审批授权;
3.“多渠道对接”,通过我行自有资金投资、同业融入资金投资、我行理财资产定向募集等方式完成购买融资类特定目的载体业务的资金募集和对接。
【业务流程】
(一)我行实地调查项目情况,收集融资人基础资料并撰写调查报告;
(二)报送项目,进行审批,获得项目批复;并将相关协议合同报送审核;
(三)同业机构及融资人在我行开立相关账户;
(四)我行进行核保并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后,进行放款工作;
(五)贷后和临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