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权贷款指我行在为客户提供信贷资金时,附加一定数额的股权认购期权;我行可以在约定的行权期限内,指定第三方按约定价格认购公司的股权。
【产品特点】
1.适用性广:适用于具有高成长性、轻资产类企业(无法提供资产抵押等增信措施),为企业提供“股权+债权”的多元融资渠道;
2.独立性:选择权贷款以授信为基础但不影响授信。授信合同具有完全的独立性,选择权贷款所涉及的权利生效与否均不影响授信合同本身的效力。
【业务流程】
1.项目受理与尽职调查,并形成尽调报告;
2.项目上报获信审会批复后填写《购买特定目的载体业务项目审查表》,并将尽职调查报告等文件一并上报,进行业务审批,落实批复条件;
3.合同签订及款项发放:经我行审定相关协议后与客户及其他相关方签订全套融资合同,落实放款条件后放款;
4.贷后管理;
5.行权时,需另行审批。